Tuesday, March 10, 2009

千年之恋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身家丰厚,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
但她一直梦想找到她真正想要嫁的对象,
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拥挤的人群中,终于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
可惜,庙会太挤了,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么?”\
女孩:“我不后悔!”

于是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男人又一次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于是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女孩每天都在观望,要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
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
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啊!

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有事要办,他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 来清凉吧。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就在他消失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
“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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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所爱的人不爱自己这种case发生得颇为频密,


延续《你的“爱”是那种爱》
http://www.blogger.com/post-edit.g?blogID=4276285124261072842&postID=5258816834569432492


看到这个故事,觉得比较容易“代入”,在此与常埋怨所爱的人不接受自己的人共勉之:


6 comments:

桃~ said...

这故事看了好几回,可是每次看都有所感触。

嘻嘻!因为,我曾经历几段没有开花结果的恋爱。

我想这也许就是所谓:有缘无份吧?

林野 said...

这是一个非常动人的寓言故事!
人最大的快乐不在占有什么,而是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不属于你的东西,最后还是强求不来!
有一种爱叫放手!取舍!取舍!不舍何来取!
人生苦短!何苦执迷于非本分的东西!
放下牵绊,你才会发现!和你有缘有份的人原来,早已在灯火阑珊处!

再多不舍,缘尽了.情也该了!免强没用幸福!
珍惜眼前人!愿共勉之!

yanne said...

自己等了他一千年,却有人等了自己两千年。。。
这个故事真的很有意思,
我会珍惜身边人的。。。

艾訥斯妈咪 said...

在我们痴痴等候某个人的时候,原来也会有人痴痴的等候着自己。。。。而最让人惊讶的是,爱不一定要拥有。

施比受更有福,多感人的故事!

卉勤姐,已经不知不觉得成为你的不落个常客。不过, 还没正式跟你打招呼。。。请多多包含。

勤意咖啡馆 said...

kiki,
只要守“家规”的人我都欢迎你常来~:)

Anonymous said...

爱上她可能是一眼,要忘了她可能要十年!正在努力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