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09, 2009

不问自取

昨天看到一段留言:

不好意思,我把xx在你blog里的照片放在XX官方网站
哎~~我左看右看都不觉得这是“要求”,只像“知会”
那请问我到你包包取了若干现金,然后留个便条告诉你我拿了你的钱行吗?

现在的人怎么那么没礼貌?
如果是网上抓的文字我还不敢作声~
哎~~~那是我的相机拍的,你连问都不问就拿走?

什么叫不好意思

一点都感觉不到你的不好意思!
倒是很“好意思”随便拿人家的东西呢!
我赏了你一个巴掌,然后跟你说不好意思行吗?

13 comments:

ZnP said...

可能哪个人没这个意思,
只是你误会了?
至少那个人还会"知会"你..
有些人可能拿了就post呢..
post了连你都不知道..

GeoNini said...

我最讨厌不问自取的行为了,因为这种行为会让人觉得很没有礼貌,没有家教,不懂得尊重他人。

拿了别人的东西才说“不好意思”,其实跟偷有什么分别呢?被人发现了当然是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的”。如果没被发现,就静静不出声,当什么事没发生过。

老 头 said...

是誰是誰??顛倒次序,拿了才知會.....我也看不出她哪裏不好意思了.....遇到這樣的人,真的會讓人咬牙切齒,責備他的話還要褙上“小氣”的罪名!口亨!!!

maggiekee0101 said...

看到这个标题,我就想到我姐~~~
她常常不问自取,我们家的报纸,杯面,零食,杂志,衣服等等的~~~
每次家里一有东西不见,找她准没错~~~
我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有一次我的腰带不见了,我就问她,她说没有拿,可是第二天我的腰带会出现在我房间!她每次拿了后,就会悄悄的放回去,她以为我们不知道~~~真的很受不了,如果她要借的话开口问就好啦!!!
可是她就是这样~~~不是说我小气不借,但问一声不会很难吧?真的气到~~~

詩敏SM said...

vivian姐你好啊
我除了是你的忠實聽眾外
現在要很大力跟你說聲抱歉
我是顏莞倩后援會的會長
關于本后援會會員擅自偷取你的圖片過去
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
鞠躬300下 T_T

現在已經delete掉
而且我向你保證不會再發生
一旦再被我發現
我會禁止那個用戶
所以請你放心
我真的覺得很不好意思
對不起對不起

勤意咖啡馆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勤意咖啡馆 said...

Znp,
没错,很多人连知会都省起来,那是偷窃!
这就代表有“知会”的人比较好了吗?
现代网际网络和家庭教育的放纵,
教育出大家习惯偷窃他人的东西,
那偷窃就变得“没那么大罪”了吗?

我本身也网上抓些感人文字在此与大家分享,
网上没有办法追嗍源头的资料多不胜数,
提供大家甚至期盼大家帮忙散播的更是不计其数。

但是这个网站的主人还“生钩钩”在这里,
每天在这个部落格留连超过8个小时,
先前也有向他人要求把他/她网站的文字转载过来的要求,同样也有人要求把我的部分文字放到自己部落格。(当然不问自取的也大有人在)
礼貌的向主人提出要求,尤其版权属于该人,就算不是,从这个源头让你看见,你要提取,也得向人家请示,这不是第一次发生,也有不少人从我这里提取资料,问题是整个“程序”出现错误。
你擅自拿了东西,根本不知会人家,或过后知会人家,大前提都是:没经主人同意,那不是一样的偷窃吗?
我告诉你我偷了你的钱,和没告诉你我偷了(但事实是拿了)的偷窃,有分别吗?
就是现代的公主王子永远觉得自己想要怎样就怎样,要自由,但是自由何解?就是在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之下,隋你的意愿行事为之自由,如果你的自由防碍别人的自由,那就不是自由,是自私了!

我只能认同你的部分意见,就是这人可能不是“有心”偷窃,而是不晓得这是一种偷窃的行为。
我说过:一个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犯第一次的错不算错,只能归纳为“不对”。
所以我认同这个case不算“无可救药”,至少当事人是以为这是把偶像的点滴发扬光大的壮举,却没想过那其实是“偷窃”的行为,才会理所当然的用不好意思当开头。但如果这个举动继续下去,明知道不可为而为之,才算是“错”。
至于当事人是不是认同我的想法和做法,我没能力左右,毕竟教育“人家”的小孩实在怎么算都不可能是我的责任。

如果年轻人想学,欢迎进来这里有机会互相学习的空间。
我不是神,不是什么都“掂”,也有学习的必要和犯错的可能,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许适合解释这个状况。

羊头,
我和莞倩算是半个同门,工作时间偶有搞笑的片段大家都玩得疯癫,我有记录这些无伤大雅的点滴与大家分享的习惯。
但是.....
解释都写在上面给Znp的内文,请细读。
谢谢!

詩敏SM said...

再次道歉
保证不会再发生
希望见谅 =)

Anonymous said...

sam 我最討厭這種人,就像我的同事(男的)每次在我吃飯的時候,拿了我的炸雞吃了一口才對我說"我可以吃嗎?" 多沒禮貌的一個人.

桃~ said...

不问自取这个话题让我想起了我小学三四年级发生的故事。

记得当时家里很穷,可是妈妈习惯把割树胶得到的钱收在衣柜里。

那时,我有个好朋友叫阿美。她爸爸已经过世了,所以导致她也比较同年的同学早熟。记得当时,她喜欢和同学借钱,因为她没钱付学会,没钱买簿子,没钱在下课时买食物等等。

她说妈妈没钱给她,当然啦!那时她弟弟妹妹又多又还小,她妈妈有钱总是先花在重要部分。

那时,总觉得她很可怜。爸爸不在了,妈妈一个人担整个家。

我依稀记得,那时我常偷妈妈放在衣柜里的钱借给她。是借给她哦!不是自己拿来花哦!我不需要到食堂买食物,因为有带面包去上课!
当时的我已经很聪明(嘻嘻!这是我妈说的啦!)因为,人们很喜欢把十元钞票十张放一叠。而我,当时竟然懂得只从十张中抽出一张。就算妈妈发现也以为自己算错。当然,上的山多终遇虎,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然啦!如果,一次不见一张,可能会认为自己算错,可是如果次数多了,那么就会知道自己不可能每次都算错啦!我妈说我聪明可是她却比我聪明!

妈妈发现后少不了痛打一顿。 还好,妈妈说:偷钱就是不对,就算是帮助朋友也是错的。要钱就要问,而不是不问自取。因为不问自取视为偷窃行为!我到今天还记得妈妈说的话!

现在,就算在网上看到好的文章,漂亮的照片,想要放到自己的个人网站,我都事先得到允许!当然,还有很多好文章,好资料,漂亮的照片来自亲朋好友的电邮,我太喜欢而又因为无从知道源头来自何处所以没有事先得到允许。
当然如果有人告我侵权,我会马上删除!

我要谢谢妈妈当年的教诲!让我在小时候就已经知道不问自取乃偷窃行为! 谢谢妈妈!

JuNgle●LinG said...

谢谢你给与王子与公主的教诲..
下次会多注意这一点的..
就请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吧!

丽凤 said...

我有个朋友在我不注意时不问自取抱走我的孩子,当时我非常着急也很伤心,当时我和老公都一起找孩子,结果我因担心过渡而昏倒,但后来他们找到了孩子,老公也跟我说我那朋友是因为前几个月孩子离开世上而精神错乱才把我们的孩子抱走.
我听了有些同情,而我和老公都同意我那朋友做孩子的乾妈,她也非常疼我的孩子.

SL said...

因为出门几天,所以把key交给隔壁的亲戚。回到家,食物少了,书本、吸尘机、等等的东西…都在隔壁了。整个家就好像给人翻了…够力!